離婚父母爭子女綜所稅扶養抵扣 生活費匯款不如聯絡簿簽名

5月綜合所得稅(綜所稅)申報扶養親屬項目常常是申報諮詢的重點,稅務人員私下透露,很多離婚的父母搶著申報子女扶養,希望折得所得稅,但是因為稅法規定扣除額不能切割,就算主張「共同扶養」子女也只能給父或母其中一人抵稅,實務上就發生過離婚爸爸拿出匯錢付生活費的證明,扶養扣除額認定卻給媽媽,只因學校聯絡簿簽名欄、小孩考卷全是媽媽名字的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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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父母爭子女綜所稅扶養抵扣 生活費匯款不如聯絡簿簽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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